應試科目

類別科目考試科目總分配分時間考試方式
普通科目國文作文100分60%120分鐘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
公文20%
測驗20%
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100分50%60分鐘採測驗式試題
法學緒論50%
英文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
專業科目警察法規概要(包括警察法、行政執行
法、社會秩序維護法、警械使用條例、
集會遊行法、警察職權行使法、行政程
序法、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)
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90分鐘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
犯罪學概要100分
刑法概要100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