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試科目

類別科目考試科目總分配分時間考試方式
普通科目國文作文共100分80%120分鐘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
公文20%
測驗20%
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共100分20%60分鐘採測驗式試題
法學緒論20%
英文60%
專業科目立法程序與技術共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120分鐘採申論式試題
行政法共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120分鐘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
民法共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120分鐘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
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共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120分鐘採申論式試題
刑法共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120分鐘採申論式試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