應試科目

類別科目考試科目總分配分時間考試方式
普通科目國文作文共100分80%120分鐘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
測驗20%
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共100分30%60分鐘採測驗式試題
法學緒論30%
英文40%
專業科目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(包括國籍法、戶籍法、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)共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90分鐘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
行政法概要共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60分鐘採測驗式試題
民法總則、親屬與繼承編概要共100分依各考卷上配分90分鐘採申論式試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