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內容

  • 依據行政執行法、強制執行法等相關法規,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行政執行業務,以落實行政機關所作成行政處分之公權力,維護國家公法債權,增裕國庫收入,培養民眾守法意識。
  • 督同書記官及執行員,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執行事件之強制執行、聲明異議之審議及處理、拘提、管收之聲請及其他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項等。
  •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監督、審核、制度之規劃及研擬、法規之制(訂)定、修正、諮商及解釋。
  • 行政執行官及相關業務人員之培訓、與其他機關之協調、聯繫、聲明異議之決定等。

薪資待遇

  • 薪資約99,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