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內容

  • 觀護人,依承辦案件對象之不同,區分為少年觀護人(又稱少年調查官、少年保護官)及成年觀護人。
  • 少年觀護人係對觸法或虞犯少年進行調查,並就受保護處分之少年施予矯治與輔導。
  • 成年觀護人則負責對緩刑或假釋付保護管束之成年受保護管束者,施予矯治與輔導。
  • 另負責承辦緩起訴處分、易服社會勞動之業務,視個案個別情狀研判、調整契合之處遇措施。

薪資待遇

  • 薪資約55,000~60,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