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內容

  • 辦理法院及檢察署紀錄、文書、研究考核、總務、資料、訴訟輔導及強制執行(檢察署刑事執行)等事務。
  • 案件筆錄之製作、拘票、提票、押票、釋票、搜索票、通緝書、同行書與協尋書或執行指揮書之發送。
  • 傳票、通知書、書類正本、繕本、節本、確定證明書等之製作送達。
  • 裁判之執行、文書、研究考核、總務、資料、訴訟輔導
  • 佐理法人與夫妻財產制之登記、公證及提存等。

薪資待遇

  • 薪資約40,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