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內容

  • 協助書記官及司法事務官、檢察事務官等行政上之事務。
  • 繕打部份公文,如開庭通知、製作傳票並寄送傳票、製作裁定、判決正本並寄送裁定與判決正本。
  • 取送開庭卷宗、錄(音)錄下開庭過程、協助前科資料輸入、單一窗口查詢、財產物品管理、贓證物管理。
  • 出納、圖書檔案管理、收發繕校文件、印信之典守、研究發展考核、訴訟輔導等。
  • 接受法官、書記官指揮,辦理司法行政事務。
  • 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。

薪資待遇

  • 薪資約30,000元